日本租屋|設備故障・修繕

設備壞了,
先控制風險,
再確認由誰修、誰付。

先判斷是否漏水、冒煙、瓦斯異味或無法上鎖。
停止可能擴大損害的操作,再向契約指定窗口留下完整紀錄。

30 秒先理解

修繕責任不能只看「誰住在裡面」。

  • 先確認是否為房東提供的附帶設備。
  • 經年故障與房客過失的費用原則不同。
  • 發現異常後,房客也有及時通知的重要性。
  • 未取得指示前,不要任意拆修或更換。
最後更新
2026 年 9 月 26 日
適用範圍
日本住宅租賃|入住期間設備故障
主要依據
國土交通省|民法|東京都|國民生活中心

DIRECT ANSWER

先安全停用、立即通知、留下紀錄,
再依設備與原因確認費用。

住宅使用所需的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
但房客故意、過失或不當使用造成的故障,可能由房客負擔。
小規模修繕特約、前住戶殘留設備及自行安裝設備,也要回到契約和設備清單確認。

01

判斷責任以前,
先不要把這四件事混在一起。

  1. 01

    設備在房內 ≠ 一定是附帶設備

    前住戶留下的空調等若未列入契約,房東責任可能不同。

  2. 02

    房東負責 ≠ 房客可以不回報

    通知延誤造成損害擴大時,房客可能負擔擴大部分。

  3. 03

    無法使用 ≠ 可以自行扣租金

    應先確認原因、影響範圍、期間與替代措施,再處理租金。

  4. 04

    緊急處理 ≠ 可以任意改裝

    先做防止損害擴大的必要措施,不代表可自行升級或更換設備。

02

選擇目前狀況,
確認第一個動作。

按下不同故障項目,畫面會更新安全處理、回報資料與禁止事項。

SELECT ISSUE

01漏水|滲水

URGENT|WATER

先停止用水,
防止漏水繼續擴大。

在安全範圍內關閉可操作的水源,移開怕水物品並立即聯絡管理公司緊急窗口。

現在先做
拍攝漏水位置、流向與受影響範圍
回報資料
開始時間、樓上或設備來源、是否持續
不要做
不要自行拆管或碰觸帶電設備
緊急判斷
持續大量漏水或波及樓下,立即通報

注意:若水接近插座、配電盤或電器,不要冒險接近;依管理方與緊急單位指示處理。

03

費用由誰負擔,
至少看這五層。

  1. 01

    房東附帶設備

    空調、給湯器或建具列入契約,因經年故障而需修繕,原則上由房東負擔。

  2. 02

    房客原因

    故意、過失、不當使用或未回報造成擴大,可能由房客負擔。

  3. 03

    小規模修繕特約

    電球、保險絲、水龍頭墊片等,可能約定由房客自行處理。

  4. 04

    殘置物|自有設備

    未列為附帶設備的前住戶物品,或房客自行安裝設備,不能直接套用房東負擔。

  5. 05

    共用部分

    電梯、共用門、走廊漏水等,通常由管理方安排,但仍應立即通報。

順序很重要:先看契約與設備表,再確認故障原因及有無特約。不要只憑設備位於房內,就直接判定所有權與費用責任。

04

一次把資料傳完整,
比較容易安排修繕。

物件與本人資料提供內容
物件名、房號、契約人姓名與聯絡電話
避免錯誤
只說「我家壞了」,對方無法快速查找
設備與症狀提供內容
設備名稱、型號、錯誤碼與具體現象
避免錯誤
不要只寫「不能用」,說明是否完全停止
時間與範圍提供內容
何時開始、持續或間歇、影響哪些區域
避免錯誤
若正在擴大,明確標示為緊急
照片與影片提供內容
全景、位置、細節、漏水流向或運轉聲
避免錯誤
不要為拍攝而接近帶電、冒煙或瓦斯區域
入室與聯絡提供內容
可配合日期、時段、是否允許管理方入室
避免錯誤
確認承辦人、案件編號與後續時間

05

不是完全不能自行修,
但必須先把條件留清楚。

  • STEP 01

    先通知

    用契約指定方式回報,保存日期、內容與收件紀錄。

  • STEP 02

    等待指示

    確認管理方是否派工、需要估價或指定廠商。

  • STEP 03

    確認必要性

    通知後相當期間未處理,或有急迫情況時,再評估必要修繕。

  • STEP 04

    保存費用證明

    保留故障、通知、估價、施工與收據,不自行升級規格。

實務提醒:即使民法第 607 條之 2 對房客自行修繕設有規定,能否要求返還費用仍可能產生爭議。非急迫情況下,先取得書面同意與費用範圍最安全。

06

設備不能使用,
不代表可以自行套用固定比例。

FACT CHECK

先確認不能使用的範圍與期間。

記錄通知日、現場確認、修繕完成日、季節、生活影響及房東是否提供替代設備。

→

DISCUSSION

再協議修繕、替代措施或租金調整。

民法第 611 條涉及非房客原因造成的一部使用不能,但具體減額、期間與其他處理仍需按個案確認。

不要自行少付租金:國土交通省資料強調先通知、現場確認,再協議修繕、代替手段或租金減額。自行扣款可能另外形成欠租爭議。

07

送出報修以前,
把這十項確認完。

設備故障自我檢查

NEXT STEP

先把故障說清楚,
修繕才容易往前走。

Uniproperty 可協助客戶整理契約設備、報修資料與聯絡重點。緊急狀況請優先使用管理公司指定窗口。

確認設備與報修條件

08

原則由法律說明,
實際處理仍回到契約與原因。

以下來源於 2026 年 9 月 26 日查閱。

主要查閱來源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頁面所載更新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契約、修繕或建築設備專業意見。法令、技術標準、表格與實務可能變更;故障原因、修繕義務、費用返還及租金減額,應由合格專業人士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文件及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緊急安全事故應先聯絡消防、瓦斯公司或契約指定緊急窗口。

09

設備故障與修繕,
最常先問這些問題。

Q01

租屋處的冷氣壞了,一定由房東付費嗎?

先確認是否列為房東提供的附帶設備,再看故障原因與契約。經年故障原則上由房東修繕;殘置物或房客過失可能不同。

Q02

設備壞掉可以自己叫師傅修嗎?

原則上先通知管理公司並取得指示。通知後相當期間未修或有急迫情況時,法律另有規定,但仍要保存必要性與費用證明。

Q03

漏水時應該先做什麼?

在安全範圍內停止用水或關閉可操作水源,移開物品並立即聯絡緊急窗口,同時拍照記錄。

Q04

房客沒有立刻回報會怎樣?

若延誤導致損害擴大,例如漏水延伸到樓下,可能被追究擴大部分的責任。

Q05

設備不能使用就能自己少付房租嗎?

不應自行扣款。先通知並確認影響範圍和期間,再協議修繕、替代措施或租金調整。

Q06

電球或水龍頭墊片也要房東更換嗎?

小規模修繕可能依契約特約由房客自行處理,仍應確認列舉範圍。

Q07

報修時要提供哪些資料?

提供物件與房號、設備名稱、異常時間、具體症狀、照片或影片、錯誤碼、目前是否停用及可配合的入室時間。

下一步

設備出現異常時,
先完成一份可以追蹤的報修紀錄。

Uniproperty 可協助確認附帶設備、報修窗口與需要整理的資料。
緊急漏水、冒煙、瓦斯異味或無法上鎖,請優先處理安全風險。

目前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