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租屋|入住後的契約變更

原先居住狀態要改變以前,
先確認能不能改。

新增同居人、養寵物、讓別人入住或改變房屋用途,
都可能需要事前通知或取得房東的書面承諾。

30 秒先理解

生活發生變化,
不代表租約會自動跟著改。

  • 口頭說過,不等於已取得書面承諾。
  • 寵物可相談,不等於任何寵物都可以養。
  • 朋友代住,不一定只是一般來客。
  • 實際簽署的契約與管理規約才是確認起點。
本頁目錄
最後更新
2026 年 9 月 26 日
適用範圍
日本住宅租賃|入住後的使用與居住變更
主要依據
日本民法|國土交通省《賃貸住宅標準契約書》

DIRECT ANSWER

先不要直接改。
看契約、提出申請、留下回覆。

轉租依法原則上需要房東承諾。
同居人、寵物、長期不在與住宅用途,則要依已簽契約及管理規約判斷。
最安全的做法,是在變更發生前以可保存的方式詢問管理公司。

01

先把容易混淆的界線,
一次分清楚。

  1. 01

    告知管理公司
    ≠ 已獲房東同意

    若契約要求書面承諾,只有通知完成仍可能不夠。

  2. 02

    新增同居人
    ≠ 自動變成契約人

    同居人的姓名被登記,不代表同時取得承租人權利或承擔相同債務。

  3. 03

    短期作客
    ≠ 一定是轉租

    要看居住期間、使用方式、是否收費,以及房屋實際由誰占有。

  4. 04

    可以養寵物
    ≠ 沒有附加條件

    種類、數量、體型、費用、清潔與共用空間規則都可能另外約定。

02

選擇正在發生的變化,
先確認下一個動作。

以下是一般判斷順序;實際仍以個別契約、特約、管理規約及管理公司書面回覆為準。

SELECT CHANGE

01新增同居人

事前確認|可能需要書面承諾

同居人搬入前,
先確認契約要求的是通知還是承諾。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把新增同居人列為通知事項;但個別契約可能提高為事前承諾,非親屬同居尤其常需另行審查。

  • 建議順序

    1. 查看契約中的同居人與承諾條款
    2. 在搬入前向管理公司說明關係與日期
    3. 依指定方式補交資料並等待回覆
  • 可能需要的資料

    • 姓名、生日與關係
    • 在留卡或身分資料
    • 勤務先、收入或緊急聯絡資料

不要先搬入再補報。新增同居人不會因此自動成為共同承租人;若要變更契約人,通常是另一套審查與契約程序。

03

不是看對方叫什麼,
而是看房屋實際怎麼使用。

  • GUEST

    一般來客|短期作客

    偶爾拜訪或短期留宿,通常不等於新增同居人或轉租。

    需要留意
    頻率、期間、噪音與大樓使用規則。
    判斷重點
    房客是否仍自己居住並掌握房屋使用。
  • CO-OCCUPANT

    同居人|共同生活

    伴侶、家人或朋友持續居住,通常應在入住前申報。

    需要留意
    是否要房東承諾、追加審查或更新保證資料。
    判斷重點
    持續居住、生活據點與鑰匙使用。
  • SUBLEASE

    轉租|把使用交給別人

    讓第三人獨立使用全部或一部房屋,可能構成轉租。

    需要留意
    民法第 612 條與契約的書面承諾要求。
    判斷重點
    誰實際占有、是否收費、房客是否已離開。

04

先取得可保存的答覆,
再讓生活狀況真正改變。

  1. STEP 01

    找出契約條款

    確認使用目的、禁止事項、承諾事項、通知事項與特約。

  2. STEP 02

    整理變更內容

    說明對象、開始日期、期間、用途與可能影響。

  3. STEP 03

    事前提出申請

    透過郵件、管理系統或指定表格提出,不只口頭詢問。

  4. STEP 04

    補交資料與費用

    依要求提供證件、寵物資料、審查文件或附加費用。

  5. STEP 05

    保存核准內容

    確認許可範圍、條件、日期與承辦窗口後再開始變更。

若管理公司口頭說「應該可以」,仍建議請對方以郵件、申請完成畫面或書面承諾確認。這不是增加手續,而是避免退租或事故發生時無法證明。

05

法律只畫出底線,
實際規則仍要回到契約。

  • 日本民法第 612 條

    轉租與賃借權讓與,原則上需要房東承諾。

    未經承諾把賃借權讓給第三人或轉租,房東原則上可以解除契約。實際案件仍可能涉及信賴關係等判斷。

  •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

    把行為分為禁止、書面承諾與通知三個層級。

    範本將犬貓等飼養列為書面承諾事項,新增同居人與一個月以上不在列為通知事項。

  • 已簽署的個別契約

    物件可以約定比標準範本更具體的程序。

    例如非親屬同居需要承諾、寵物完全禁止、法人登記禁止,或指定管理公司表格。

  • 大樓管理規約

    公寓大樓還可能有全棟共同遵守的使用規則。

    即使房東同意,也要確認寵物移動、共用空間、噪音、搬入及訪客等規定。

06

送出申請以前,
先確認這八件事。

  • 契約

  • 分類

  • 內容

  • 文件

  • 保障

  • 費用

  • 回覆

  • 時機

BEFORE THE CHANGE

先確認、再改變,
會比事後補申請容易得多。

只要把目前契約與想做的變更整理清楚,Uniproperty 可協助確認應詢問的項目。

確認契約內容

07

可以直接核對的,
日本官方原始資料。

資料查閱與頁面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26 日。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該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或租賃契約專業意見。法令、標準契約範本、管理規約與實務可能變更;同居、寵物、轉租、用途變更及解除效果,應由合格法律專業人士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契約與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

08

契約內容改變以前,
最常先問這些問題。

Q01

伴侶搬來同住,只通知就可以嗎?

不一定。標準契約把新增同居人列為通知事項,但個別契約可能要求事前書面承諾,非親屬同居也可能需要追加審查。應在搬入前確認。

Q02

朋友短住幾天算轉租嗎?

短期作客不當然是轉租。但若朋友長期獨立使用房屋、支付費用、持有鑰匙,而原房客不再居住,風險會明顯提高。

Q03

「寵物可相談」就是可以養嗎?

不是。這通常只表示可以提出申請。仍要確認種類、數量、體型、附加敷金、清潔費與管理規約,取得核准後再飼養。

Q04

在家遠距工作需要申請嗎?

單純用電腦工作與改成營業據點不同。若要法人登記、設招牌、接待客戶、存放商品或讓員工出入,應先確認居住用途限制。

Q05

回國兩個月,需要通知嗎?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把連續一個月以上不在列為通知事項。實際期限及通知方法仍以個別契約為準,也應安排郵件、設備與緊急聯絡。

Q06

房東口頭同意就夠了嗎?

若契約寫明需要書面承諾,口頭回覆通常不夠穩妥。建議取得郵件、申請核准畫面或正式承諾書,並保存許可條件。

下一步

生活要改變以前,
先把契約條件確認清楚。

提供租賃契約、特約與想申請的變更內容,
Uniproperty 可協助整理應向管理公司確認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