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秒先理解
生活發生變化,
不代表租約會自動跟著改。
- 口頭說過,不等於已取得書面承諾。
- 寵物可相談,不等於任何寵物都可以養。
- 朋友代住,不一定只是一般來客。
- 實際簽署的契約與管理規約才是確認起點。
本頁目錄
DIRECT ANSWER
先不要直接改。
看契約、提出申請、留下回覆。
轉租依法原則上需要房東承諾。
同居人、寵物、長期不在與住宅用途,則要依已簽契約及管理規約判斷。
最安全的做法,是在變更發生前以可保存的方式詢問管理公司。
01四個不等於
先把容易混淆的界線,
一次分清楚。
- 01
告知管理公司
≠ 已獲房東同意若契約要求書面承諾,只有通知完成仍可能不夠。
- 02
新增同居人
≠ 自動變成契約人同居人的姓名被登記,不代表同時取得承租人權利或承擔相同債務。
- 03
短期作客
≠ 一定是轉租要看居住期間、使用方式、是否收費,以及房屋實際由誰占有。
- 04
可以養寵物
≠ 沒有附加條件種類、數量、體型、費用、清潔與共用空間規則都可能另外約定。
02變更申報判斷台
選擇正在發生的變化,
先確認下一個動作。
以下是一般判斷順序;實際仍以個別契約、特約、管理規約及管理公司書面回覆為準。
SELECT CHANGE
01新增同居人
事前確認|可能需要書面承諾
同居人搬入前,
先確認契約要求的是通知還是承諾。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把新增同居人列為通知事項;但個別契約可能提高為事前承諾,非親屬同居尤其常需另行審查。
建議順序
- 查看契約中的同居人與承諾條款
- 在搬入前向管理公司說明關係與日期
- 依指定方式補交資料並等待回覆
可能需要的資料
- 姓名、生日與關係
- 在留卡或身分資料
- 勤務先、收入或緊急聯絡資料
不要先搬入再補報。新增同居人不會因此自動成為共同承租人;若要變更契約人,通常是另一套審查與契約程序。
02開始養寵物
書面承諾|也可能完全禁止
看到「寵物可相談」,
仍要先提出正式申請。
標準契約把犬、貓等飼養列為需取得書面承諾的事項。個別物件也可能完全禁止,或只允許特定種類與數量。
建議順序
- 確認契約、特約與大樓管理規約
- 申報種類、品種、體型、數量與預定日期
- 確認追加費用、飼養規則及退租條件
可能需要的資料
- 寵物照片與基本資料
- 疫苗或健康證明(如有要求)
- 飼養申請書與同意書
房東同意與大樓規約都要確認。核准一隻小型犬,不代表日後可以增加數量或更換為其他動物。
03朋友代住|轉租
高風險|書面同意前不要進行
把房屋交給別人使用,
可能已經不是一般訪客。
民法第 612 條與標準契約都以房東承諾作為轉租的重要前提。收費、長期代住、自己搬離或反覆提供短期住宿,都可能增加違約風險。
建議順序
- 不要先交付鑰匙或收取住宿費
- 書面說明使用者、期間、範圍與理由
- 取得明確承諾後才依核准範圍使用
可能需要的資料
- 使用者身分與聯絡資料
- 使用期間及房屋範圍
- 費用、契約與居住目的說明
偶爾留宿不當然等於轉租,但名稱不是唯一判斷。管理公司會看房屋實際由誰占有、誰生活、是否收費及房客是否仍居住。
04在家工作|營業
用途確認|視實際使用方式
遠距工作與改成營業據點,
不是同一件事。
標準契約以居住使用為原則。單純在家用電腦工作,與法人登記、招牌、來客、庫存或員工出入的營業使用,對物件的影響不同。
建議順序
- 列出是否登記、來客、招牌、庫存與噪音
- 確認契約的居住目的與禁止事項
- 有外部影響前先取得管理公司書面回覆
可能需要的資料
- 工作型態與營業內容
- 來客及人員出入頻率
- 登記、設備與物品保管需求
不要只問「可不可以在家工作」。把實際使用方式寫清楚,管理公司才能判斷是否屬於契約允許的居住使用。
05長期不在日本
通知事項|期限依契約
長期不在以前,
先留下管理與緊急聯絡方式。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把連續一個月以上不在列為通知事項。個別契約可能有不同期限或指定申報方式。
建議順序
- 確認契約規定的天數與通知窗口
- 說明離開及返國日期、郵件與設備安排
- 提供可立即聯繫的本人及日本國內窗口
可能需要的資料
- 出發日與預定返國日
- 海外聯絡方式
- 日本國內緊急聯絡人
長期不在本身不等於解約,但漏水、火災、設備故障或郵件堆積時,需要能快速聯繫並處理的人。
06資料或工作變更
資料更新|依契約指定方式
姓名、工作或聯絡方式改變,
不要等到更新或事故才處理。
契約人姓名、勤務先、電話、郵件、在留資格或緊急聯絡人若有變更,管理公司或保證公司可能要求更新資料。
建議順序
- 確認哪些資料已與契約記載不同
- 同時確認管理公司、保證公司與保險資料
- 提交變更證明並保存受理紀錄
可能需要的資料
- 新聯絡資料或勤務先
- 姓名或在留資料的證明
- 保證與保險變更文件
一般資料更新不等於重新簽約,但若變更契約人、法人名義或主要居住人,可能需要重新審查或另訂契約。
03使用房屋的人
不是看對方叫什麼,
而是看房屋實際怎麼使用。
- GUEST
一般來客|短期作客
偶爾拜訪或短期留宿,通常不等於新增同居人或轉租。
- 需要留意
- 頻率、期間、噪音與大樓使用規則。
- 判斷重點
- 房客是否仍自己居住並掌握房屋使用。
- CO-OCCUPANT
同居人|共同生活
伴侶、家人或朋友持續居住,通常應在入住前申報。
- 需要留意
- 是否要房東承諾、追加審查或更新保證資料。
- 判斷重點
- 持續居住、生活據點與鑰匙使用。
- SUBLEASE
轉租|把使用交給別人
讓第三人獨立使用全部或一部房屋,可能構成轉租。
- 需要留意
- 民法第 612 條與契約的書面承諾要求。
- 判斷重點
- 誰實際占有、是否收費、房客是否已離開。
04申請順序
先取得可保存的答覆,
再讓生活狀況真正改變。
- STEP 01
找出契約條款
確認使用目的、禁止事項、承諾事項、通知事項與特約。
- STEP 02
整理變更內容
說明對象、開始日期、期間、用途與可能影響。
- STEP 03
事前提出申請
透過郵件、管理系統或指定表格提出,不只口頭詢問。
- STEP 04
補交資料與費用
依要求提供證件、寵物資料、審查文件或附加費用。
- STEP 05
保存核准內容
確認許可範圍、條件、日期與承辦窗口後再開始變更。
若管理公司口頭說「應該可以」,仍建議請對方以郵件、申請完成畫面或書面承諾確認。這不是增加手續,而是避免退租或事故發生時無法證明。
05官方依據
法律只畫出底線,
實際規則仍要回到契約。
- 日本民法第 612 條
轉租與賃借權讓與,原則上需要房東承諾。
未經承諾把賃借權讓給第三人或轉租,房東原則上可以解除契約。實際案件仍可能涉及信賴關係等判斷。
-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
把行為分為禁止、書面承諾與通知三個層級。
範本將犬貓等飼養列為書面承諾事項,新增同居人與一個月以上不在列為通知事項。
- 已簽署的個別契約
物件可以約定比標準範本更具體的程序。
例如非親屬同居需要承諾、寵物完全禁止、法人登記禁止,或指定管理公司表格。
- 大樓管理規約
公寓大樓還可能有全棟共同遵守的使用規則。
即使房東同意,也要確認寵物移動、共用空間、噪音、搬入及訪客等規定。
06變更前 Checklist
送出申請以前,
先確認這八件事。
契約
分類
內容
文件
保障
費用
回覆
時機
07官方資料
可以直接核對的,
日本官方原始資料。
說明標準契約的定位、版本與相關官方書式;該契約是範本,不是強制使用。
第 8 條及別表區分轉租、寵物、新增同居人與長期不在等行為的程序。
規定賃借權讓與與轉租原則上需要賃貸人承諾,並記載違反時的解除規則。
整理多人承租、其中一人作為契約人及另一人作為同居人的契約處理方式。
資料查閱與頁面更新日期:2026 年 9 月 26 日。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該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或租賃契約專業意見。法令、標準契約範本、管理規約與實務可能變更;同居、寵物、轉租、用途變更及解除效果,應由合格法律專業人士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契約與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
08FAQ
契約內容改變以前,
最常先問這些問題。
Q01
伴侶搬來同住,只通知就可以嗎?
不一定。標準契約把新增同居人列為通知事項,但個別契約可能要求事前書面承諾,非親屬同居也可能需要追加審查。應在搬入前確認。
Q02
朋友短住幾天算轉租嗎?
短期作客不當然是轉租。但若朋友長期獨立使用房屋、支付費用、持有鑰匙,而原房客不再居住,風險會明顯提高。
Q03
「寵物可相談」就是可以養嗎?
不是。這通常只表示可以提出申請。仍要確認種類、數量、體型、附加敷金、清潔費與管理規約,取得核准後再飼養。
Q04
在家遠距工作需要申請嗎?
單純用電腦工作與改成營業據點不同。若要法人登記、設招牌、接待客戶、存放商品或讓員工出入,應先確認居住用途限制。
Q05
回國兩個月,需要通知嗎?
國土交通省標準契約把連續一個月以上不在列為通知事項。實際期限及通知方法仍以個別契約為準,也應安排郵件、設備與緊急聯絡。
Q06
房東口頭同意就夠了嗎?
若契約寫明需要書面承諾,口頭回覆通常不夠穩妥。建議取得郵件、申請核准畫面或正式承諾書,並保存許可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