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租屋|入住申請・申請取消
送出租屋申請前,
先把每一欄填正確。
入住申請書不是單純留下姓名,而是審查與房源安排的起點。
姓名|工作|收入|同住人|緊急聯絡人與入住日,都要和證明文件一致。
如果送出後情況改變,也要先分清申請撤回與契約解約。
30 秒先理解
申請,是正式進入審查。
但不等於契約完成。
- 申請資料應與護照、在留、工作及收入文件一致。
- 所有同住人與希望入住日應在申請時說明。
- 審查通過不代表可忽略最終費用與契約內容。
- 需要取消時,應立即以書面留下通知紀錄。
DIRECT ANSWER
日本租屋的入住申請書,
代表什麼?
入住申請書是向房東與管理公司表達承租意願,並提供審查所需資料。
送出後通常會進入資料確認、保證公司及管理方審查,但申請本身不等於契約成立。
若要撤回,應立即通知,並依當時契約狀態與付款性質確認後續處理。
01申請的定位
四個「不等於」,
送出以前先分清楚。
日本租屋從申請到入住仍有數個不同階段,不能只看「已送出」三個字。
- 01
申請 ≠ 保留完成
受理順位、是否停止募集與第二順位規則,依房東及管理公司而異。
- 02
申請 ≠ 審查通過
資料齊全只是開始。管理公司、保證公司與房東可能各自確認。
- 03
審查通過 ≠ 契約完成
仍要確認入住日、最終精算、付款、契約文件與重要事項說明。
- 04
先付款 ≠ 可忽略契約
先付款可能是文件製作前的作業流程;正式條件仍須以契約文件確認。
02申請書逐欄確認
點選申請書區塊,
確認每一類資料怎麼填。
表格名稱與欄位會依管理公司不同;以下是國土交通省範本與一般租屋審查常見的分類。
APPLICATION SECTIONS
01申請人資料
SECTION 01
申請人本人資料
姓名、生日、國籍、現住址與聯絡方式應依身分文件及可聯絡資訊填寫。
- 姓名
- 依護照或在留卡的正式拼寫
- 現住址
- 目前實際可確認的完整地址
- 電話|Email
- 審查期間能即時聯絡的方式
- 在留相關
- 依表格要求如實填寫
常見錯誤:英文姓名順序、別名或地址寫法和證明文件不一致。
02工作與收入
SECTION 02
工作與收入資料
管理公司與保證公司會以這些資料確認家租支付能力及工作狀況。
- 公司|學校名稱
- 填寫正式名稱,不使用簡稱
- 雇用形態|職種
- 正社員、契約、派遣、內定等如實填寫
- 收入
- 確認月收或年收、稅前或稅後
- 勤務年數|入社日
- 新工作或內定狀態要清楚說明
常見錯誤:把月收入填成年收入,或申請書數字與收入文件不一致。
03同住人
SECTION 03
所有預定入住人
除了主要契約人,配偶、子女、室友等實際同住人也應依要求完整登記。
- 姓名
- 與身分文件拼寫一致
- 生日|年齡
- 依申請日正確填寫
- 與契約人關係
- 配偶、子女、室友等
- 工作|學校
- 依表格要求補充
常見錯誤:只寫契約人,等到審查後才增加同住人。
04聯絡與保證
SECTION 04
緊急聯絡人與保證相關
這些角色不一定相同;應依房源及保證公司指定欄位填寫。
- 日本國內緊急聯絡人
- 先取得同意並確認能接聽
- 海外家屬聯絡人
- 依表格要求填寫
- 連帶保證人
- 只有要求時才填寫對應資料
- 保證公司
- 依指定公司的申請表另行確認
常見錯誤:把緊急聯絡人誤當成連帶保證人,或未告知本人就填寫。
05入住與契約
SECTION 05
房源、入住日與契約希望
房源資訊通常由仲介確認;申請人應明確提出能配合的入住與起租時程。
- 物件名|房號
- 確認沒有送錯房源
- 希望入住日
- 寫可實際配合的日期
- 起租日
- 不一定等於搬家日
- 停車|寵物等條件
- 申請前一併確認
常見錯誤:只填理想搬家日,卻沒有確認房源要求的最早起租日。
06確認與同意
SECTION 06
注意事項與資料同意
送出前閱讀個人資料利用、聯絡確認、審查與虛偽申告等注意事項。
- 個人資料利用
- 確認資料提供與使用範圍
- 電話確認
- 工作單位或聯絡人是否可能接到確認
- 審查結果
- 申請不保證一定通過
- 聲明|簽名
- 確認內容真實且已理解注意事項
常見錯誤:沒有閱讀同意內容,或把申請誤認為房東已承諾出租。
IDENTITY GUARANTOR
表格寫「身元保証人」,
不代表一定要替房客付錢。
近年的租屋申請實務中,有些申請表或管理公司會使用這個名稱。
但它不是住宅租賃中全國統一的角色,責任應以本人實際必須簽署的文件判斷。
名稱相似,責任不同
先確認它是聯絡人,
還是真正承擔債務的保證人。
國土交通省的標準住宅租賃契約,分開列示「緊急時の連絡先」與「連帯保証人及び極度額」,沒有把「身元保証人」設成獨立且統一的角色。只在申請表填寫姓名與電話,和本人另外簽署保證契約,是兩件不同的事。
緊急聯絡人
失聯、生病、漏水等狀況時協助聯絡。
原則上不負擔欠租。家賃債務保証会社
依保證契約處理欠租等金錢風險,代位付款後再向房客求償。
連帶保證人
依書面或電子保證契約承擔債務;個人根保證須確認最高責任金額。
身元保証人
非統一名稱,可能包含前述一項或數項功能。
不能只看名稱判斷。
- 88%
租賃契約要求某種形式的保證 - 80%
使用家賃債務保證公司 - 75.9% + 14.5%
保證業者固定要求,或依個案要求緊急聯絡人
提供個人資料前,先書面確認四件事
- 只是緊急聯絡人,還是要另簽保證契約?
- 若有金錢責任,保證範圍與極度額是多少?
- 是否包含退房、原狀回復、訴訟或殘置物處理?
- 契約更新後是否繼續,以及需要哪些本人文件?
可直接詢問管理公司
この「身元保証人」は、緊急連絡先という意味でしょうか。それとも、家賃等の支払義務を負う連帯保証人でしょうか。保証契約がある場合は、保証範囲と極度額を教えてください。
高齡者住宅中的「身元引受人」或死後事務受任者,還可能涉及住院、退住、死亡與遺留物協助,應另看個別契約。日本《身元保証ニ関スル法律》主要處理就業身元保證,不能因名稱相同就直接套用到一般住宅租賃。
03填寫原則
不確定的欄位要先問,
不要用猜的補滿。
審查最怕的不是資料少,而是申請書與附件互相矛盾。
- RULE 01
姓名與日期一致
姓名拼寫、生日、在留期限與身分文件保持一致。
有通稱名或不同姓名順序時先說明。 - RULE 02
收入寫清楚單位
月收入與年收入不要混用。
稅前或稅後、固定薪資或預估收入也應依欄位與文件確認。 - RULE 03
所有同住人登記
配偶、子女、室友等實際入住者應完整申報。
不要等入住後才補充。 - RULE 04
聯絡人先取得同意
緊急聯絡人或保證人資料可能被確認。
填寫前先取得本人同意並確認能接聽。 - RULE 05
入住日填可配合日期
希望搬家日不一定等於起租日。
應確認房源可起租日與自己的最晚接受日期。 - RULE 06
變動立即更新
工作、收入、入住人、聯絡方式或入住日改變時,應在審查完成前主動通知。
如實申告:國土交通省的申請書範本提醒,申請內容若與事實不符,可能影響審查或契約。無法確定的欄位,應由仲介向管理公司確認填法。
04申請後流程
送出申請後,
通常會依這個順序前進。
實際承辦順序與所需天數依管理公司、保證公司、房東及補件速度而異。
- STEP 01
正式送件
確認房源、入住條件與申請順位。
- STEP 02
提交附件
依要求補上身分、工作、收入與同住人資料。
- STEP 03
審查與聯絡
管理公司或保證公司可能電話確認或要求補件。
- STEP 04
審查結果
通過後確認正式起租日及條件。
- STEP 05
精算與付款
取得最終精算書並依指定期限先付款。
- STEP 06
契約程序
製作文件、重要事項說明、簽署與領取鑰匙。
05申請後取消
先選目前階段,
再確認取消怎麼處理。
「還沒拿到紙本契約」不一定足以判斷所有法律關係;應以實際合意、文件與程序確認契約是否成立。
STAGE 01申請/審查中
APPLICATION WITHDRAWAL
確定不租,
立即停止審查。
越早通知,越能減少房東、管理公司、保證公司與仲介的無效作業。
申請或審查中的處理方式
以 Email 或訊息明確寫出房源名稱、房號、申請人姓名及撤回申請,並請對方回覆已受理。
- 立即通知
不要等審查結果出來再取消。 - 保留紀錄
保存發送時間與對方回覆。 - 確認付款
若已付款,先確認款項名稱與收款人。 - 停止補件
確認管理公司與保證公司都已停止處理。
契約前申込金:國民生活中心說明,借主在契約前撤回申請時,宅建業者應返還其收取的申込金。付款時應取得可證明金額與名目的書面。
STAGE 02審查通過/契約前
APPROVED · BEFORE CONTRACT
已通過審查,
更要立即說明。
房東可能已停止募集,管理公司也可能開始精算或製作文件;不要拖延到最後一天。
審查通過、但尚未完成契約
先通知取消,再書面確認契約是否成立、最終精算是否已發出、是否已付款,以及每筆款項的處理方式。
- 說明決定
直接表達不再承租,不使用模糊語句。 - 確認契約狀態
不要只以是否拿到紙本判斷。 - 取得款項明細
要求列出可退、待確認與可能扣除項目。 - 確認完成
取得管理公司已停止契約作業的回覆。
不要自行承諾費用:審查通過不代表任何取消費都當然成立;同樣也不能在不了解契約狀態下保證所有款項立即全額返還。應依實際文件與款項性質確認。
STAGE 03契約成立後
AFTER CONTRACT
已經成立契約,
改看解約條款。
此時不再只是撤回入住申請,而是依契約處理入住前或起租後的解約。
契約成立後的處理方式
立即查閱解約預告、短期解約違約金、起租日與已支付費用,並依契約指定方式提出正式解約。
- 讀契約條款
先確認解約通知期限與方法。 - 確認費用
租金、違約金與其他費用依契約確認。 - 正式通知
使用管理公司要求的書面或系統。 - 保留受理紀錄
確認解約日與最後應付金額。
契約後不是申請取消:退款與費用不再只適用契約前申込金規則;應以契約、實際起租日與個案情況判斷。
06款項確認
同樣是付款,
名稱與階段可能完全不同。
不要只問「能不能退」,先確認是誰收款、款項名稱、契約狀態與書面依據。
- APPLICATION MONEY
申込金|預り金
契約前由宅建業者收取的申込金或預り金,撤回申請時的返還有明確規則。
務必保存收據與付款紀錄。 - INITIAL COST
初期費用
審查通過後可能先依最終精算書付款。
若之後取消,不能只看「已匯款」判斷,應要求逐項說明款項性質與退款處理。 - AFTER CONTRACT
契約成立後費用
契約成立後不再是單純撤回申請。
解約預告、租金、違約金或其他費用應依正式契約與實際情況確認。
07申請 Checklist
按下送出以前,
至少把這十項勾完。
申請後再更正會拖慢審查,也可能讓資料看起來互相矛盾。
送件前自我檢查
08官方依據
申請欄位、保證角色與取消規則,
以官方範本和調查資料確認。
以下來源於 2026 年 9 月 26 日查閱;個別申請表、身元保証人責任、順位與契約成立時點仍須依實際文件確認。
主要查閱來源
提供多語言入住申請書、重要事項說明書、標準契約書與審查文件 Checklist。
列出申請人、工作、同住人、保證、費用、入住日期與注意事項等基本欄位。
說明契約前撤回申請時,宅建業者應返還所收取的申込金。頁面更新日:2026 年 1 月 15 日。
說明預り金返還、重要事項說明及理解契約內容的重要性。
分開列示緊急時聯絡人與連帶保證人,並記載連帶保證的極度額與更新後責任。
令和 3 年度調查顯示,88% 租賃契約要求某種保證,80% 使用家賃債務保證公司。
令和 5 年度調查顯示,75.9% 保證業者固定要求緊急聯絡人,14.5% 依個案要求。
確認保證契約的書面或電子紀錄要求,以及個人根保證的極度額規定。
主要規範就業身元保證;名稱相同不代表一般住宅租賃會直接適用。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頁面所載更新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或契約專業意見。法令、表格、解釋與實務可能變更;契約是否成立,以及取消、退款、保證責任與費用處理,應由合格法律專業人士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文件及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
09FAQ
申請與取消,
最常先問這些問題。
把申請、審查、付款與契約分成不同階段,就比較不容易誤解。
Q01
填寫入住申請書就等於簽約嗎?
不等於。入住申請通常是表達承租意願並開始審查;能否承租仍須經相關確認,後續還有精算、付款、文件、重要事項說明與簽署。
Q02
審查通過後可以取消嗎?
若確定不承租,應立即以可留下紀錄的方式通知仲介。取消處理須確認當時契約是否成立、已付款項的性質及正式文件。
Q03
契約前的申込金可以退嗎?
國民生活中心說明,借主在契約前撤回申請時,宅建業者應返還其收取的申込金。應保留付款證明並提出返還要求。
Q04
申請書可以先填大概資料嗎?
不建議。姓名、住所、收入、工作、同住人與聯絡資料應依文件如實填寫;不確定的欄位先詢問。
Q05
送出申請後房源一定會保留嗎?
不一定。受理順位、是否停止募集及是否接受第二順位,依房東與管理公司而異。
Q06
已先匯初期費用但想取消,該怎麼辦?
立即通知並要求書面確認契約狀態、收款人、各筆款項性質、可退款項目及預計日期。不要只用「已付款」或「還沒拿到契約」單獨判斷。
Q07
身元保証人就是連帶保證人嗎?
不能只看名稱判斷。它可能只是緊急聯絡人,也可能要求本人另簽連帶保證或高齡者支援文件;提供資料前應確認簽署文件、金錢責任、保證範圍與極度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