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買房|購買申請・買付證明
購買申請不是只填價格。
把成交條件一次寫清楚。
同一個出價,貸款、契約日、交屋日與附帶條件不同,賣方的判斷也會不同。
提交以前先確認文件的用途、有效期限與尚未完成的調查。
不要把「還沒簽正式契約」理解成可以完全不看內容。
30 秒先理解
一張完整的購買申請,
要讓賣方看懂整筆交易。
- 購買申請,通常不等於正式買賣契約。
- 價格最高,不代表賣方一定選擇。
- 貸款事前審查,不等於最終核准。
- 申込金,不要直接當成手付金理解。
本頁目錄
DIRECT ANSWER
購買申請是把購買意思與希望條件,
正式交給賣方判斷。
市場上常使用「購入申込書」「買付証明書」等名稱。
它通常是正式買賣契約以前的協商文件,但法律效果不能只靠名稱判斷。
提交前應把價格、貸款、契約與交屋時程、有效期限及附帶條件寫清楚,並保留副本。
01申請類型
先選資金路線,
再確認申請書需要寫什麼。
點選不同情況,查看賣方需要理解的條件與買方應準備的資料。
BUYER ROUTE
現金購買
資金來源清楚,也要保留完整時程
沒有貸款條件,
不代表可以省略資金確認。
現金購買通常能減少融資不確定性,但賣方仍會確認款項來源、匯款安排、契約日、結算日與海外送金等執行條件。
申請書應寫清楚
- 購買價格與申請有效期限
- 契約、手付金與結算日期
- 海外送金或資金移動所需時間
提交時一併準備
- 可說明資金來源的資料
- 本人確認與簽約所需文件
- 匯款名義、帳戶及時程確認
現金購買不等於可以跳過重要事項說明、物件調查、正式契約或本人確認程序。
日本貸款
事前審查只是起點,正式核准仍有條件
把金融機關、金額與期限,
寫成可以執行的路線。
使用日本住宅貸款時,申請內容要能與事前審查、正式審查、契約日與交屋日銜接,並在正式契約確認貸款特約。
申請書應寫清楚
- 預計金融機關與貸款金額
- 事前審查及正式審查時程
- 貸款特約的範圍與解除期限
提交時一併準備
- 事前審查結果或相談紀錄
- 收入、在留、工作與自有資金資料
- 物件資料與金融機關追加文件
事前審查不等於最終核准;物件、收入、信用、在留狀態與正式文件都可能影響結果。
海外/台系貸款
先確認能承作的金融機關與跨境文件
人在海外,
時程與資料路線更要先排好。
海外客戶或使用台系金融機關時,要先確認承作對象、擔保方式、匯款、簽署、本人確認與跨境資料的準備時間。
申請書應寫清楚
- 金融機關與擔保路線
- 簽約、送金與到日安排
- 貸款或資金未完成時的處理
提交時一併準備
- 台灣謄本、資產與所得資料
- 必要的日文翻譯與本人確認文件
- 金融機關要求的授權或簽署資料
Uniproperty 可協助整理日系與台系金融機關方向及文件,但不承諾核准、額度、利率或完成時間。
02買付條件整理
把數字與時程放在同一張卡,
先看條件是否互相矛盾。
以下為規劃示例,不會建立或送出正式購買申請。
先整理五個核心條件。
調整數字後,右側會同步顯示申請摘要。
日本住宅買賣實務常見以房價的 5% 或 10% 設定手付金;實際金額仍依賣方、物件與契約協商,並非法律統一比例。
價金中預計自備部分
4,000万
只表示房價扣除預計貸款的差額,不包含購房初期費用、稅費與成交後備用金。
- 希望購買價格
- 12,000 万
- 預計貸款
- 8,000 万
- 契約時預計手付金
- 600 万
- 希望時程
- 7 日簽約/45 日結算
- 貸款條件
- 需要確認
條件完整度提示核心條件已填入
這張卡不能取代正式申請書。設備、現況交付、調查前提、有效期限及其他附帶條件仍應另行書面確認。
03賣方判斷
價格是其中一項,
賣方看的是整筆交易能不能完成。
- FACTOR 01
購買價格
確認出價金額、價格成立前提,以及是否包含設備或其他條件。
- FACTOR 02
資金確定性
現金來源、事前審查、預計金融機關與正式審查時程都可能影響判斷。
- FACTOR 03
契約與交屋日
賣方搬遷、抵押權塗銷、新居購買及公司決裁都有可能限制日期。
- FACTOR 04
附帶條件
貸款特約、設備、修繕、測量、境界、殘置物及其他前提會影響風險。
市場並不是全國統一的「先到先得」。同時有多份申請時,賣方可能依價格、條件、時程與完成可能性綜合決定是否協商。
04貸款特約
只寫「使用貸款」還不夠,
解除成立的條件要能被確認。
FINANCING CONDITION
貸款特約不是自動取消按鈕。
金融機關、申請金額、審查期限、通知方式、買方配合義務及不成立時如何解除,都應依正式契約文字確認。
金融機關與金額
寫明預計申請路線與需要的融資範圍。
審查期限
確認正式申請、核准及解除權行使的期限。
未核准的定義
減額、附加條件或特定產品不成立時如何處理。
通知與證明
由誰、在何時、用什麼文件通知賣方。
款項返還
解除成立時,手付金及其他款項如何處理。
買方配合義務
延遲送件、資料不實或自行撤回可能影響適用。
三方立場整理
同一條貸款特約,
對買方、賣方與金融機關的影響不同。
買方關心貸款未成立時能否解除與取回款項;賣方關心交易是否會在期限內完成;金融機關則依申請人、物件與正式資料獨立審查。
- BUYER
買方|保留合理退路
要確認適用金融機關、金額、期限、通知方式,以及減額或附加條件是否視為未核准。
- SELLER
賣方|控制交易不確定性
會在意審查進度、解除期限與替代買方機會,因此可能要求縮短期限或補充資力資料。
- LENDER
金融機關|獨立完成審查
事前審查不等於正式核准;收入、信用、在留狀態、物件評價與文件都可能影響結果。
05款項區分
名稱相近的錢,
支付時間與功能可能完全不同。
- APPLICATION STAGE
申込金/申込証拠金
有些交易在申請階段收取。支付前應確認收款人、保管方式、是否充當價款,以及未簽約時的返還條件。
- CONTRACT STAGE
手付金
通常在正式買賣契約時支付。解除、違約與返還效果依契約及法律規定判斷,不要用申請階段的理解代替。
- CLOSING STAGE
餘款與各項精算
依契約在結算時支付剩餘價款,並處理固定資產稅、管理費、修繕積立金等約定精算。
收到任何匯款要求時,先核對收款名義、款項性質、正式文件、返還條件與匯款期限。不要只依通訊軟體中的帳號或口頭說明付款。
06Uniproperty 支援
從出價條件到貸款資料,
讓賣方收到的是一份能判斷的申請。
UNIPROPERTY SUPPORT
不是只代填一張買付書,
而是整理整筆交易的成立條件。
我們熟悉外國人、日本居住與海外買方的購買流程,可依實際案件協助整理申請內容、資金資料、金融機關路線及賣方窗口溝通。
- 01
申請條件整理
協助確認價格、有效期限、貸款、契約日、交屋日與附帶條件。
- 02
金融機關路線
依居住狀態與條件整理日系、台系金融機關方向及所需時程。
- 03
海外資料準備
協助整理台灣謄本、資產、所得等資料及必要的日文翻譯。
- 04
協商紀錄
把賣方回覆、變更條件、未確認事項與下一步留成可追蹤的紀錄。
實際送件方式
紙本、電子簽署與中文摘要,
依客戶所在位置靈活安排。
- 01
紙本+電子
依賣方窗口與案件需要,選擇紙本或電子方式提交。
- 02
遠端快速簽署
人在海外或不在東京時,也能及時確認並送出申請。
- 03
中文重點摘要
每次發送前,以中文逐項整理日文申請書的實際內容。
UNIPROPERTY PURCHASE APPLICATION
實際購入申請書與中文確認方式
日本原文申請書|去識別化畫面示意
作成日:令和8年9月28日
売主 御中
買付申込書
PURCHASE APPLICATION
物件概要
麻布台ヒルズ 2103号室
- 所在地
- 〒106-0041 東京都港区麻布台1丁目3-1
- 建物面積
- 75.00 ㎡(約 22.69 坪)
- 権利/土地
- 所有権
買受希望金額
¥420,000,000
4億2,000万円(42,000万円)
- 契約希望日
- 令和8年9月30日
- 引渡希望日
- 令和8年11月30日
- 融資の利用
- 有(利用予定)
- ローン特約
- 設定予定
- 申込者情報
- 個人情報非表示
客戶收到的中文說明
購買申請書 重點摘要
送出日文原文以前,我們會另外整理本次申請內容,讓客戶逐項確認。
購買物件
麻布台ヒルズ 2103号室
物件地址
〒106-0041 東京都港区麻布台1丁目3-1
建物面積
75.00 ㎡(約 22.69 坪)
產權型態
所有權(完全所有)
購買出價金額
¥420,000,000
4億2,000万円(42,000万円)
簽約預定日
令和8年9月30日
交屋預定日
令和8年11月30日
貸款使用預定
有(預定申貸,設定貸款特約)
文件說明
本文件是向賣方正式表達購買意願的「購買申請書(買付申込書)」,一般不等同正式買賣契約。提交後可就價格與交易條件與賣方展開協商;雙方確認重要條件後,再另行簽訂正式買賣契約。法律效果仍應依文件內容與雙方意思確認。
範例依實際文件版型重新整理,申請人姓名、住址、聯絡方式、印章及其他個人資料均未顯示。
- 01|文件形式
紙本與電子都能使用
依案件、賣方窗口與時程選擇適合的提交方式。
- 02|遠端簽署
不在東京也能及時送件
客戶在海外或出差時,可透過電子署名流程完成確認。
- 03|中文確認
日文原文之外再做中文摘要
把物件、價格、日期、貸款與附帶條件逐項整理清楚。
07購買申請 Checklist
送出申請以前,
至少確認這八項。
勾選表示已確認或已提出問題,不代表賣方已接受條件。
物件
價格
資金
貸款
日期
條件
調查
紀錄
08官方依據
契約成立、重要事項與付款,
分別回到法律與主管機關資料。
第 522 條等規定契約成立的一般原則;文件的法律效果不能只看名稱。
收錄重要事項說明、契約成立後書面、款項與宅建業者交易規範。
說明交易前支付手付金等款項的市場慣例、保全制度與 5%/10% 等保全判斷基準。
收錄宅建業法解釋運用、重要事項說明與契約書面等最新格式及基準。
說明貸款未獲核准時的解除條件、手付金返還及買方配合義務等實務重點。
專業資料說明不動產買賣中,手付金常見以約定價款的 5% 或 10% 設定。
資料查閱日期:2026 年 9 月 28 日。5%/10% 為常見市場設定,不是法律統一比例。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該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契約、融資、稅務或投資專業意見。法令、表格、金融審查與交易實務可能變更;購買申請的法律效果、金額、保全、解除與返還條件,應由合格專業人士、金融機關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文件及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
09FAQ
購買申請最常見的誤解,
集中在這六個問題。
Q01
購買申請書等於買賣契約嗎?
市場實務上通常作為正式契約以前的協商起點,但法律效果不能只看文件名稱。仍要看文件文字、雙方意思與賣方回覆,不宜一概認定完全沒有拘束。
Q02
第一個提出申請,就一定有優先權嗎?
不一定。賣方可能依價格、貸款確定性、契約與交屋時程、附帶條件及交易風險綜合判斷;個別賣方或新建案也可能另有規則。
Q03
價格最高,就一定能成交嗎?
不一定。需要長時間貸款審查、附帶條件較多或無法配合交屋時程,都可能影響賣方選擇。
Q04
有貸款事前審查,就不用寫貸款條件嗎?
不建議。事前審查不等於最終核准;正式契約中的金融機關、金額、期限、未核准定義、通知及解除方式仍要確認。
Q05
提出申請後,可以隨時撤回嗎?
不要只依「還沒簽正式契約」判斷。應先確認文件內容、賣方是否已承諾、是否支付款項,以及雙方是否已對重要條件達成合意;有疑義時應先取得法律意見。
Q06
申込金一定可以退嗎?
應確認款項性質、收款人、保管、是否充當價款與書面返還條件。它不應自動被理解成正式契約的手付金,也不應只靠口頭說明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