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買房|重要事項說明・買賣契約

簽名以前,
先把房子與解除條件真正聽懂。

重要事項說明書、買賣契約書與契約成立後的書面,功能並不相同。
先分清楚文件順序,再確認金錢、日期、貸款、責任與停止點。

30 秒先理解

重要事項說明是簽約判斷材料,
不是簽完再補聽的流程。

  • 重要事項說明書,不等於買賣契約書。
  • 收到 PDF,不等於已完成重要事項說明。
  • 宅建士說明,不等於所有風險都已消失。
  • 不理解的條款,應在簽名與付款以前停下來問。
本頁目錄
最後更新
2026 年 9 月 28 日
適用範圍
日本住宅買賣|簽約前說明與契約確認
主要依據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國土交通省官方資料

DIRECT ANSWER

先看文件,再聽說明,
確認後才簽約。

宅建業者原則上應在買賣契約成立以前,由宅地建物取引士依重要事項說明書進行說明。買方應把物件權利、法規限制、管理、災害資訊及契約解除條件,與買賣契約的價格、付款、交屋、貸款特約及違約責任一起確認。

01

三份文件的功能不同,
不要只確認最後的簽名頁。

  • BEFORE CONTRACT|35

    重要事項說明書

    契約成立以前,由宅建士提示宅建士證,依文件說明物件、權利、法規、管理與交易條件等重要事項。

    目的:讓買方有材料判斷是否簽約。

  • AGREEMENT

    不動產買賣契約書

    記載買賣價格、手付金、付款、所有權移轉、交屋、貸款特約、契約不適合責任、解除與違約等雙方約定。

    目的:把交易成立條件變成雙方約定。

  • AFTER FORMATION|37

    契約成立後書面

    宅建業者在契約成立後交付法定書面;實務上買賣契約書可能同時具備第 37 條書面的內容與功能。

    目的:留下已成立契約的重要內容。

02

點選文件區塊,
確認每一類內容要問什麼。

不是每個物件都有完全相同的風險;以下用常見閱讀順序整理。

IMPORTANT MATTERS

01權利與登記

01|權利與登記

先確認賣方能賣什麼,交屋時會移轉什麼。

登記名義、所有權或借地權、敷地權、抵押權與其他負擔,會直接影響買方最後取得的權利。

  • 先核對

    • 土地、建物與專有部分的登記資訊
    • 共有持分、敷地權及附屬建物
    • 抵押權等負擔的抹消時點
  • 停下來問

    • 賣方與登記名義人是否一致?
    • 交屋以前要抹消哪些權利?
    • 車位、倉庫或專用使用權能否一併承接?

登記內容是權利確認的起點,但仍要與現況、契約附件及司法書士的移轉安排一起核對。

03

房子看懂以後,
再把金錢、日期與解除條件看清楚。

  • 01|MONEY

    價格與付款

    買賣價金、手付金、中間金、尾款、稅費分擔及匯款方式。

    確認金額、付款日、收款人與款項性質。

  • 02|SCHEDULE

    簽約與交屋

    契約日、尾款結算日、所有權移轉、鑰匙交付及現況確認。

    確認日期是否能配合貸款與海外送金。

  • 03|FINANCING

    貸款特約

    申請金融機關、金額、審查期限、未核准定義、通知及解除方式。

    事前審查不等於正式核准。

  • 04|CONDITION

    設備與現況

    附帶設備、現況交付、修繕、境界、測量及已知瑕疵的處理。

    口頭承諾應反映在正式文件或附件。

  • 05|LIABILITY

    契約不適合責任

    責任範圍、通知期間、修補、減額、解除及免責條件依交易而異。

    中古屋與賣主身分會影響條款內容。

  • 06|EXIT

    解除與違約

    手付解除、債務不履行、違約金、損害賠償及不可歸責情況。

    先知道什麼情況能退、要付多少、期限到哪天。

只有「聽過」不代表已理解,也不代表日後可以自由取消。若文件、口頭說明與期待不一致,應在簽名、蓋章或支付手付金以前要求修正或留下書面回答。

04

人在海外也能完成說明,
但不是只寄一份 PDF。

IT IMPORTANT MATTERS

IT 重說要能看見、聽見、提問與保存。

線上進行重要事項說明時,仍須具備與面對面相當的說明與確認環境。電子書面則應先確認接受方式並取得承諾。

  1. 01

    事前承諾

    使用電子書面以前,確認提供方式、檔案格式與客戶是否同意。

  2. 02

    設備確認

    確認畫面、聲音、網路與檔案能正常顯示,不缺字、不亂碼。

  3. 03

    身分與說明

    宅建士提示宅建士證,客戶能即時聽取說明並提出問題。

  4. 04

    到達與保存

    確認電子文件已收到,並說明下載、列印及長期保存方式。

05

正式說明依日文文件進行,
理解過程不必只靠自己猜。

UNIPROPERTY SUPPORT

先整理問題,
再由宅建士逐項說明。

我們會依實際文件與客戶背景整理閱讀順序,協助外國買方在簽約以前掌握交易條件與未確認事項。

  • 01|事前整理

    文件與差異標記

    整理重要事項說明書、契約書、附件與先前協商內容,標出差異及需要確認的地方。

  • 02|中文重點

    宅建士中文講解

    正式內容以日文法定文件為準;說明時以中文整理權利、金錢、期限與解除等核心條款。

  • 03|簽約紀錄

    問題與回答留存

    把補充說明、修正內容、附件及未確認事項整理成可追蹤紀錄,再進入簽署。

我們可配合海外客戶使用 IT 重說與電子文件;是否採用紙本或電子方式、簽署方法及時程,仍應依賣方、仲介、司法書士與個別交易安排確認。

06

八項都能回答,
再決定是否進入正式簽署。

  • 身分

  • 權利

  • 限制

  • 管理

  • 金錢

  • 貸款

  • 責任

  • 停止點

NEXT STEP

有一項說不清楚,
就先不要簽。

重要事項說明的目的,是讓買方能在契約成立以前判斷。要求時間閱讀、提問或修正文件,是正常的風險確認。

回到文件閱讀器

07

制度看官方規定,
個別交易回到正式文件。

資料查閱日期:2026 年 9 月 28 日。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該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契約審閱、法律、登記、建築、融資或其他專業意見。法令、電子化規則、表格、行政解釋與實務可能變更;實際權利、限制、責任與簽署效果,應由宅建士、合格專業人士、金融機關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文件及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

08

簽約前最常見的誤解,
集中在這六個問題。

Q01

重要事項說明書等於買賣契約嗎?

不等於。重要事項說明書主要提供簽約判斷所需資訊;買賣契約書則記載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與成立條件。

Q02

先簽約,再補重要事項說明可以嗎?

原則上不可以。宅建業者應在買賣契約成立以前,由宅建士依重要事項說明書進行說明。

Q03

只收到 PDF,就算完成重要事項說明嗎?

不算。文件交付與宅建士說明是不同環節;IT 重說仍需具備即時影像、聲音、身分提示與提問環境。

Q04

聽不懂日文,簽完以後可以取消嗎?

不能只因日後表示未理解,就認定可以自由取消。應在簽約以前要求足夠的閱讀與說明時間,對不清楚的部分留下書面回答。

Q05

電子契約一定要接受嗎?

書面電子化需要確認對方意向並取得承諾;實際採用方式也要確認設備、檔案到達、可讀性與保存。

Q06

宅建士說明過,就代表物件沒有風險嗎?

不代表。重要事項說明依法律、調查與已知資料整理;買方仍應確認未調查事項、專業判斷範圍與自身使用目的。

下一步

先把不理解的地方留下來,
再決定是否正式簽約。

Uniproperty 可協助外國買方整理日文文件、中文重點、貸款條件、海外簽署流程及需要宅建士進一步說明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