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動產出售|揭露・銷售準備

買方先看到的是廣告,
最後決定交易的,
是完整而一致的事實。

照片可以讓買方開始注意,資料才能讓買方繼續判斷。
屋況、設備、管理、修繕、租賃與已知問題,應在公開與簽約前逐層整理。

30 秒先理解

揭露不是把缺點放大,
而是讓交易建立在同一套事實上。

  • 屋主告知、既有文件與專業調查不能互相取代。
  • 設備是否正常,要在契約與交屋前分清楚。
  • 出租中出售還要整理租約與承租狀況。
  • 廣告文字與現場說明必須保持一致。
本頁目錄
最後更新
2026 年 9 月 28 日
適用範圍
日本中古住宅出售|告知、資料與公開銷售
主要依據
宅地建物取引業法|國土交通省建物狀況調查制度

DIRECT ANSWER

先把已知事實與資料缺口整理好,
再對外公開。

出售資料不是只為了完成廣告,而是要讓後續重要事項說明、買賣契約與交屋內容一致。屋主知道的歷史、管理文件、設備現況與專業調查各有功能;不知道的部分也應清楚標示,不用猜測填滿。

01

點選不同層級,
確認誰知道什麼、用什麼證明。

選擇資料層級

01屋主已知事實

LAYER 01|屋主已知事實

先寫下實際知道的歷史,
不要等買方提問才回想。

漏水、修繕、設備故障、噪音、事故、鄰里、增改建或其他已知狀況,應依實際記憶與文件整理。無法確認的事項直接標示,不以推測代替事實。

  • 先整理

    • 發生時間與處理經過
    • 修繕者、費用與保留文件
    • 目前是否仍有影響
  • 留下資料

    • 物件狀況告知內容
    • 照片、報價或修繕紀錄
    • 需要買方另行確認的部分

沒有文件不代表可以不說明;有文件也不代表可以省略屋主實際知道的情況。

02

把口述、文件與調查分開,
才能看見真正的資料缺口。

  • EVIDENCE 01

    屋主告知

    屋主依實際居住、持有與管理經驗,整理已知的物件狀況與歷史。

    重點是誠實、具體,不把不確定的事寫成確定。

  • EVIDENCE 02

    既有文件

    登記、管理規約、修繕計畫、會議資料、設備說明、保固與施工紀錄。

    重點是版本、日期與是否涵蓋目前狀況。

  • EVIDENCE 03

    專業調查

    由符合資格者依制度與範圍執行建物狀況調查或其他必要檢查。

    調查有範圍與限度,不等於保證不存在所有瑕疵。

03

調查可以增加判斷材料,
不能取代告知與契約確認。

INSPECTION

先確認要解決什麼問題,
再判斷是否安排調查。

國土交通省制度以目視等非破壞方式掌握一定範圍的劣化狀況。是否實施、報告時點與範圍,要配合物件種類和交易時程。

  1. 01

    媒介契約階段

    中古住宅須確認是否安排建物狀況調查業者,並在標準媒介文件中記錄相關事項。

  2. 02

    重要事項說明

    符合制度與有效期間的調查結果概要,會成為買方向宅建士確認的資訊。

  3. 03

    契約確認事項

    雙方確認的建物狀況,應和正式契約文件、告知內容與責任條款對齊。

  4. 04

    調查邊界

    調查不判定所有瑕疵,也不保證未檢查區域或日後不會發生問題。

04

不是把照片放上網就完成,
每一項資訊都要能被後續文件承接。

  1. STEP 01

    整理現場

    確認清潔、收納、個人物品、設備外觀與買方可查看的範圍。

  2. STEP 02

    照片與平面圖

    忠實呈現採光、格局、景觀、設備與共用部分,不用過度修圖誤導。

  3. STEP 03

    廣告文字

    把優勢、限制、交通、管理與交屋條件寫成可由資料驗證的內容。

  4. STEP 04

    買方問答

    統一回答版本,記錄尚待確認事項,不讓不同窗口提供矛盾資訊。

  5. STEP 05

    看屋回饋

    分開記錄事實、買方意見與需補充資料,作為銷售調整依據。

05

日文原件保留法律與交易依據,
繁中整理讓屋主真正能確認。

UNIPROPERTY SUPPORT

把公開資料、買方問答與正式文件,
維持在同一條資訊線上。

我們熟悉海外屋主與外國買方溝通,可以協助整理文件、翻譯重點、追蹤缺件,並留下每次確認紀錄。

  1. 01

    繁中告知訪談

    用繁中協助屋主回顧持有與居住歷史,再對照日文正式告知文件。

  2. 02

    文件缺口清單

    分類管理、修繕、設備、租賃、權利與調查資料,標示已取得與待補項目。

  3. 03

    買方問答紀錄

    將買方問題、日文回覆、補充資料與未確認事項集中管理,避免資訊分散。

  4. 04

    海外屋主遠端確認

    依個案安排現場照片、影片與線上確認;實際拍攝內容與頻率依現場、人力及銷售需要合理安排。

06

照片與廣告上線以前,
先確認這八項資料一致。

  • 基本

  • 告知

  • 設備

  • 管理

  • 調查

  • 廣告

  • 租賃

  • 看屋

NEXT STEP

先把資料版本固定,
再讓買方開始判斷。

公開後若資料更新,應同步修正廣告、買方回答與後續文件,避免不同階段出現矛盾。

回到資料揭露台

07

建物調查與交易說明,
回到制度範圍與最新官方資料。

資料查閱日期:2026 年 9 月 28 日。
資訊與責任邊界:本頁依該日期可查的日本法令與官方資料整理,僅供一般資訊分享,不構成個案法律、建築、調查、廣告或個人資料專業意見。法令、調查標準、告知範圍、廣告規則與實務可能變更;實際告知內容、調查範圍、契約責任及公開方式,應由合格專業人士或有權機關依最新資料、正式文件及個案事實判定。Uniproperty 僅協助資料整理、中文說明、翻譯、聯絡協調及有效授權範圍內的業務執行。

08

揭露與公開最常見的誤解,
集中在這六個問題。

Q01

以前修好過的漏水,還要說明嗎?

應依實際經過、修繕與目前狀況整理,不要因為已修理就直接省略;正式告知範圍由交易文件確認。

Q02

做過建物狀況調查,就代表沒有瑕疵嗎?

不是。官方明確說明調查有方法與範圍限制,不判定所有瑕疵,也不保證日後不會發生問題。

Q03

沒有文件的事情可以不寫嗎?

不能只用有沒有文件判斷。屋主實際知道的事實仍應整理;無法確認的部分則清楚標示未知或待查。

Q04

廣告可以先寫,資料之後再補嗎?

基本事實與重要限制應先核對。若待確認事項會影響買方判斷,應在確認後再公開或明確標示。

Q05

出租中物件可以公開承租人資料嗎?

應控制個人資料範圍,提供買方判斷租賃關係所需資料,並依契約、法律與實際程序處理。

Q06

照片是不是越亮、修得越漂亮越好?

照片應清楚但不誤導。過度修圖若改變採光、景觀、設備或現況,反而會造成看屋落差與信任問題。

下一步

先把知道、持有與待確認的資料分開,
再把物件交給市場判斷。

Uniproperty 可協助整理屋主告知、日文原件、繁中摘要、買方問答、遠端確認與公開銷售資料。